說明:
一、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協助領有本署核發之初、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累積其專
三、惠請轉知所屬機關(構)、單項委員會、學校、飯店旅館、民間
四、本研習訂於105年10月22日及10月23日分別假國立臺
五、請於105年10月5日(星期三)前至下列網站進行網路報名
六、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,劉玉潔小姐,電話:(02
說明: 一、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。 |